(记者彭丽晗)石家庄市总工会将于8月1日至9月30日采取入户助学、结对助学、集中助学等形式,一次性发放“金秋助学”救助金。
目前石家庄市“金秋助学扶困育才”行动已基本完成对2013年参加高考的特困、困难职工子女、参加中考的特困职工子女基本情况摸底调查。
今年“金秋助学”再次提高对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子女的入学救助标准,并扩大救助范围。
救助标准最多的上调1000元。
各县(市)区救助标准
■特困职工子女
本科不低于3000元
大专(含高职)不低于2000元
中专不低于1000元
(注:特困单亲女职工子女,在以上救助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00元,资金较为充裕的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困难职工子女
结合本地情况,参照执行市总救助标准
■当年考入普通高中的
特困职工子女一般不低于500元
困难职工子女一般不低于300元
石家庄市本级救助标准
■特困职工子女
本科5000元
专科(含高职)4000元
中专1500元
(注:特困单亲女职工子女,在以上救助标准基础上增加500元)
■困难职工子女
本科3000元
专科2000元
中专1000元
■被2013年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技工学校录取的
特困职工子女1000元
困难职工子女500元
■当年考入普通高中的
特困职工子女1000元
困难职工子女500元
■特困职工子女大学专科(含高职)、中专毕业后考入大学、大学专科(含高职)的
在原救助标准基础上补足差额,考入研究生的给予1000元入学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