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浙江宁海县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柳立国等被告人特大制售“地沟油”犯罪案件,并当庭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主犯被判无期 。
该起案件所涉及的“地沟油”制造于山东,销售于河南、河北、陕西等省。案件由公安部指定宁波公安机关侦查,后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