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河北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征集工作已经开始,凡河北省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等用人单位,符合条件的,即日起可自愿向各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8月31日前,征集后经批准的见习岗位将向社会公布。
据悉,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间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基本生活补助。■李国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