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彭丽晗)昨日记者从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获悉,从1月25日开幕到1月29日下午6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提案583件。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本次会议工作方案,本次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576件,占提案总数的98.8%。其中,属于经济建设方面的251件,占立案总数的43.6%;政治建设方面的57件,占9.9%;文化建设方面的95件,占16.5%;社会建设方面的97件,占16.8%;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76件,占13.2%。未予立案的7件,占提案总数的1.2%。
大会闭幕后,本次会议提案将由省政协办公厅会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交办。对未予立案的,将积极同提案者协商,作为意见和建议转有关部门参阅,或做进一步修改后重新提出。会后收到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将及时审理,按规定程序做好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