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骑电动车要先考驾照的传闻在网络流传,事情的缘起是9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时速在20~50公里的电动车将被划入机动车行列,于是“要不要考驾照”的疑问出来了。石市交管局相关人士表示,新国标还需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在此之前,石家庄相关政策不变。

新规
部分电动车将划入“机动车”
9月1日,《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开始实施。新标准对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有了新的定义,时速大于50公里的电动车被划入摩托车行列,而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的电动车,被划入轻便摩托车的行列,一直被定义为非机动车的部分电动车将被划入机动车行列。
新国标打破了过去以驱动方式划分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的方式,电驱动的两轮或三轮车,只要车身重量和时速达到相关标准,同样会被定义为机动车。
市民
买个电动车 还要考驾照?
新国标一出台,立刻引起热烈讨论。记者昨日在省会街头采访,发现市民的问题还挺多。
“电动车划定为摩托车之后,是走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市民王女士提出,石家庄市区许多道路是禁止摩托车上路行驶的,今后这些路段是放开对摩托车的禁行政策还是连新划为摩托车的电动车也要执行禁行?
而市民刘先生则更关心是否需要考驾照。“今后是不是买个电动车还要先去考驾照,考试通过持证才可以骑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出行?”刘先生有机动车驾驶C本,他说,不知道这个本行不行。
回应
细则出台前政策暂无变化
还有很多市民关心骑电动车的成本会不会增加。“电动车划为机动车后,要缴纳交强险?”赵先生家有三辆电动车,他和妻子女儿各一辆,如果要交保险,会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同时,刘先生还想知道电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是否按照机动车处理。
一系列的问题围绕新国标提出,石市交管局相关人士答复,新国标虽出台,但要实施还需要修订相关法律,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在此之前,石家庄仍按原实施办法不变,市民提出的问题和担心的结果暂时不会出现。
据不完全统计,石家庄目前有电动车十几万辆,且每天还在增长。
探访
在售产品大多是“机动车”
新国标的出台会不会对电动车销售市场造成影响?记者昨日探访了中华南大街、和平西路两处电动车市场,发现省会电动车销售并未受到新国标影响。
在和平西路电动车市场,共有26家销售电动车的店面,虽然每家都是兼售多种型号电动车,但只有4家是主要销售大型两轮电动车的,其他店都以轻便型电动车为主。而不管哪种款型的电动车,时速都在20公里以上。
“限速器是限速20公里的,可客户都不认可这么慢的速度。”和平西路一位电动车经营者告诉记者,至少要把时速调到30公里以上,顾客才满意。这位经营者表示,大型电动车甚至拆掉限速器,时速最高可达70公里左右。
■文/本报记者秦瑞凤
■摄/本报记者王勇博
新闻观察
新国标能否让电动车慢下来?
电动车的存废之争由来已久,随着新国标的实施,这一争论以“妥协”的方式终结:电动车未被禁止,而是将其中争议最大即速度快、块头大、危险大的产品划为机动车,做更严格的管理。不过从目前来看,全国各地均未出台相应的措施或细则,更严格的管理也只能是“纸上谈兵”,新国标能否控制住飞驰的电动自行车车速,还有待观察。
危险的电动车
禁止电动车的动力来源于其危险性。南京交警部门曾统计,仅鼓楼区每天接警的伤人交通事故中,八成以上与电动车有关。在苏州,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中25%与电动车有关。在海口,8月22日零时至16时,当地因电动车违法发生的事故共16起,占比达20%。济南每天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中,至少有六成祸起电动车。可见,电动车已成为一大“马路杀手”。
交管部门分析,很多电动车的实际时速达到了50至60公里,甚至更快。骑车人往往弃慢车道而改走快车道,在快车道上又不按机动车的规则行驶,闯红灯是常事,造成事故频发。而且,电动车的刹车性能比较差,又没有安全保护装置,快速行驶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非死即伤。
便利的电动车
对于不少开车族来说,电动车在路上“乱窜”是他们认为应该更严格管理电动车的理由;而对于慢车道上的骑自行车的行人来说,电动车速度快又无声无息,时不时从身边“飞过”让人心惊胆战。但不可否认的是,速度快、不怕堵车的电动车也是众多市民出行的首选。
“汽车越来越多,堵车是常有的事,电动车又快又方便,如果要是管得太严,市民肯定不愿意。”一位市民说。
姓“摩”后的电动车
有关专家认为,新国标势必会推动厂家在车速和重量上进行改进,促其转型。专家还建议,生产监督部门要禁止超标车出厂;交管部门要对超标又未上牌的电动车按非法车辆管理。对于市民来说,将超标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最直接的好处是可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不需要自己掏腰包。
新国标对快递物流业的影响也可以预见。京东商城首席执行官刘强东在其微博算了一笔账:电动车姓“摩”后,京东商城为此不得不设立更多站点,缩小配送范围,运输成本可能要提高40%。■文/综合《新华日报》《济南时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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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规定曾因协会反对而暂缓实施
早在2009年12月,曾有过“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的激烈争论,当时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公布的4项国标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该标准本计划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但按此标准,一些电动车车主可能需要履行考驾照、上牌照、买保险等一系列手续,甚至将要在机动车道与汽车同行。而超过2000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将变成无证生产的非法企业,超过500万就业工人将面临失业。随后,中国自行车协会以及各地方协会先后向国家标准委递交申请,请求暂缓实施或撤销有关国标,当年12月1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通报称,4项国标中相关内容暂缓实施。■文/《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