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批涉足球系列犯罪案件。黄俊杰、陆俊、万大雪、周伟新等4人分别被判3年6个月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吕锋等5人被判6年6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其中3人适用缓刑,1人免于刑事处罚。广州市众一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被判300万元罚金。
法院判决
陆俊
【涉罪】1999年至2003年,利用执裁足球比赛的职务之便,为相关足球俱乐部及相关人员牟取不正当利益,先后7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1万元。
【判决】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黄俊杰
【涉罪】2005年至2009年,利用执裁足球比赛的职务之便,为相关足球俱乐部及相关人员牟取不正当利益,先后20余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8万元、港币10万元。
【判决】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周伟新
【涉罪】2001年至2005年,利用执裁足球比赛的职务之便,为相关足球俱乐部牟取不正当利益,先后8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9万元。2009年,周伟新为牟取赌球赢利等不正当利益,对黄俊杰等4名足球裁判员行贿8笔,共计人民币35万元、港币10万元。
【判决】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万大雪
【涉罪】2003年至2009年,利用执裁足球比赛的职务之便,为相关足球俱乐部及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牟取不正当利益,先后11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4万元。
【判决】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
吕锋
【涉罪】2001年,为感谢中国足协副主席南勇(另案处理)的关照,送给南勇人民币5万元。2007年至2009年,吕锋在担任中超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广州众一公司获得相关活动的承办权,收受该公司执行总监、被告人孙杰,法定代表人、被告人李东红给予的人民币140万元。
【判决】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
杨峰、张祖建
【涉罪】中超公司业务副总监、被告人杨峰,工作人员、被告人张祖建利用协调该活动的职务之便,为众一公司牟取不正当利益,分别收受众一公司给予的人民币20万元、2万元。
【判决】被告人杨峰、张祖建均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杨峰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张祖建免予刑事处罚。
律师说法
黄俊杰决定放弃上诉
昨天,记者采访了黄俊杰的辩护律师刘炜,此前他曾表示如果黄俊杰的刑期超过6年的话,那么肯定会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不过昨天下午在前往东港看守所与黄俊杰本人进行了沟通后,刘炜表示目前不考虑上诉,不过也不排除在上诉有效期内改变主意的可能。
刘炜分析说:“如果从法院对黄俊杰本人的判决罪名成立的前提条件出发,7年有期徒刑是比较公允的,我强调一点是‘罪名成立’。但是我们为他作出的辩护是无罪辩护,我们认为他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不成立。”
刘炜为黄俊杰辩护说,黄俊杰虽然曾经收受了俱乐部给予的财物,但是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他在执法比赛的过程中并没有刻意偏袒某一方。
刘炜透露,法院认定黄俊杰的受贿行为应以收受财物的事实为依据,既然拿了俱乐部的礼金,对行贿方作出了允诺,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都应该被认定为受贿。刘炜还表示,黄俊杰在接受调查期间就已经退回全部赃款,妻子也丢了工作,再加之黄的妻子一直身体不好,现在家庭条件十分困难。
陆俊身份如何定性存分歧
陆俊的辩护律师张旭涛表示,这次法院对陆俊的判决,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主要就是陆俊认罪态度较好,量刑可以从轻。
不过张旭涛对最终的判决仍然有较大的异议,因为刑法修正案六从2006年起把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变更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陆俊的犯罪行为都是在2003年以前。张旭涛表示,“刑法第三条规定罪刑法定原则,意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法律不溯及以往。而且如果按照以前的法律条文定罪的话,应该是从轻处罚。”
张旭涛透露,丹东市中院对辩护方作出的解释是,如果按照以前的法律条文定罪,陆俊将被定性为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因此现在的量刑已经是从轻。但是张旭涛表示,如果按照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量刑,将会有更大的法律漏洞。“中国足协是一个非营利性的民间社团,从国际到国内,足球本质是民间体育运动,而陆俊是中国足协临时委派的裁判,他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足球裁判也不是代表国家行使监督和管理的职责,我不认为他是国家公职人员。”
到昨天记者截稿时,仍没有得到陆俊是否上诉的消息。由于陆俊已经被羁押了近两年,张旭涛表示,最坏的结果来看,陆俊再服刑3年半也就可以出狱了。
专家说法
陈培德:争论刑期长短已无意义
十年前第一个被审判的黑哨龚建平,受贿37万元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而昨天出庭的几名裁判受贿动辄数十万,有的甚至超过了百万,但是获刑却比龚建平少了许多,以致让人感到有些“不公平”。为此,记者昨天采访了当年检举出龚建平的浙江省体育局前局长陈培德。
陈培德表示,此一时彼一时,“刑期的长短不能和当年作比较,今天(16日)的一些判罚我也通过各种渠道知道了,我个人觉得很公平、非常拥护”。
“为什么说公平?”他认为,“第一,法院对涉案人员的身份的认定很正确,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第二,对裁判员的性质做了明确,这对以后审理案件有帮助;第三,量刑方面从涉案金额来说是非常公正的。”
陈培德表示,对于这次的宣判,个人认为再在判罚轻重上做文章已经没有意义。“是他们本身有问题,没有管住自己的手和心。但根本原因是中国足球的大环境有问题,中国足球要改变,要从根本上改变,抓捕、审判是一种改变,但改变不了根上的东西。有破总要有立,过去旧的体制不行了,新的体制和机制总要建立起来。”■文/本报特派记者刘真丹东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