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日前对备受社会关注的歌星红豆猥亵儿童案作出判决,“累犯”红豆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红豆(资料图片)
红豆(原名王立勇),因犯猥亵儿童罪曾于2002年6月20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2004年5月20日被假释。
2011年7月22日又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三河市公安局逮捕。
法院认为,红豆在假释期满后,五年内又猥亵儿童,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另鉴于红豆如实供述,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判决后被告人红豆没有提出上诉。
■文/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