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券报》报道,近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2年1月1日起,《办法》将正式实施。
银监会表示,为了吸引投资者,部分银行在理财产品的销售环节出现误导销售和错误销售的情况。此次出台的《办法》要求商业银行进一步规范理财产品销售环节,做好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真正做到“卖者有责”,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买者自负”,最终实现“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
《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制作专页风险揭示书,内容至少应包括风险提示语句、产品类型、产品风险评级及适合购买的客户评级、示例说明最不利投资情形和结果、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风险确认语句抄录等。同时要求商业银行按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级,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