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就《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开征各方意见,要求网页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必须真实。并规定,店主和交易者的身份信息的保存时间自其最后一次登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发生之日起不少于两年。
意见内容 瑕疵商品应充分说明
征求意见稿规定,网页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必须真实。对实物(有形)商品,应当从多角度多方位予以展现,不可对商品的颜色、大小、比例等做歪曲或错误的显示;店主对于存在瑕疵的商品应当给予充分的说明并通过图片显示。
投诉人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站内经营者有侵权行为或发布违法信息的,平台经营者应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有害信息,并可依照投诉人的请求提供被投诉人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网店撤柜前3个月应告知
意见稿规定,平台经营者应妥善保存平台上发布的交易及服务的全部信息,保证上述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店主和交易者的身份信息的保存时间自其最后一次登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发生之日起不少于两年。
店主有权在保存期限内自助查询、下载或打印自己的交易信息。鼓励第三方交易平台通过独立的数据服务机构对其信息进行备份及提供对外查询、下载或打印服务。
此外,站内经营者应在停止经营或撤柜前3个月告知平台经营者,并配合平台经营者处理好涉及消费者或第三方的事务。
网友意见 工商监管力度应加强
意见稿规定,县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平台经营者及站内经营者的工商登记和广告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工商部门对于站内经营者的监管,真正能够得以实现吗?”省会市民陈女士说,并不是所有的网店都在工商系统有备案,所以她认为在监管上应加强力度。另外,意见稿强调较多的是交易平台对网店的监管,相关部门的监管措施较少,也缺乏处罚措施,这也是网友反应较多的意见。
■文/本报记者张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