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图书出版发行业的首部行业规范,在实施不足八个月后就被修改。新《图书公平交易规则》近日悄然公布执行,原规定出版一年内的新书销售不得低于8.5折的“限折令”被删除。但是,取消“限价令”对正版图书市场恐仍难有大的刺激作用。
新规变化反垄断法逼退图书“限折令”
据新华社电 2010年1月8日发布的《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中,“新书一年内不得打折”等不合法规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部门的干预下被废止。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中国新华书店协会于1日在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网站上发布了修改后的《图书公平交易规则》。
原来争议较大的“促销”一章已经全部删除。“新书一年内不得打折”和仅仅在“特殊情况”的背景下,经销商可以优惠促销,“优惠价格不得低于版权页定价的85%”等规定被取消。
各方热议多数书商:根本就没有“限过折”
记者了解到,“限折令”的取消对不同书商影响不一。
“这次‘限折令’取消对书店销售会有不良影响。”石家庄市新华书店编辑部主任石亚清表示。据了解,在新华书店一般将出版3个月书籍列入新书行列,新书在卖场内不打折。
但对于石家庄多数书店来说,其实并没有什么变化。“‘限折令’可执行性不强,我们书店一直是按市场需求来制定拆扣幅度,新书会员可8折购买。”人民广场地下的春华书城经理郭飞介绍。
上书律师:定行规该听消费者意见
1月15日,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甄玉波、郝际广两位律师曾向国家发改委递交了反对图书“限折令”的申请书,他们认为,“限折令”明显违反了《反垄断法》。甄玉波认为,相关协会制定规则之前,尤其涉及价格规则时,应提前征集消费者或是消费者协会的意见。
消费者、消协:书市发展不能靠“限折”
对于“图书限折令”的取消,多数消费者认为是好事。石市市民张女士说,现在书价太贵,“不打折,老百姓谁买得起呀。”
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孙常军表示,“限折令”不但不能推动图书正版市场的有序发展,还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协会应该反思。
他认为,推动正版图书要做的是,从内容入手,而不是限制多大“折扣”。■ 文/本报记者商雅静
河青调查 新书打几折你会买?
河北青年报讯(记者商雅静)记者采访到的消费者多认为图书“限折令”本不该出。消费者认为,书价太高,就应该有折扣。那么,促使您购买新图书的诱因会是什么呢?
1、如果您不愿买新书,原因是什么?
A 价格高 B 内容不引人
C 上网看
2、您认为现在图书的定价高吗?
A 高 B 不高
C 一般,还能接受
3、以目前的书价,打几折您会购买?
A 8折 B 5折 C 更低
■ 上期调查
近八成消费者购买洋食品会受质检消息影响
河北青年报讯(记者张丹)“洋食品”到底还能不能吃引发市民的热议。经过本报一周的调查发现,近八成调查者购买进口食品会受质检部门发布的消息影响。
在“质检部门发布的消息会否影响您购买进口食品”中,78%的消费者表示会受影响,至少购买时不会再选择名单中的品牌。而对于“您选择购买进口食品的原因”45.82%的消费者表示是因为质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