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A级督捕逃犯陈聪聪从黑龙江省黎明监狱越狱13天后,于8日下午落网。
13天来,人们谈论最多的话题就是陈聪聪、孙星辰为什么要越狱?侥幸逃脱后他们到底干了些什么?9日,记者采访了这一越狱事件主角之一陈聪聪。
三个月前策划越狱 两人都没打算活着回来
9日,记者在南岗公安分局看守所见到了陈聪聪。他的气色比落网当天好了很多,说话也很有精神,声音很大,思路清晰。他对记者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昨天是我这些天来最放松的一天,终于睡了个安稳觉。”
记者刚问了一句:你和孙星辰是怎么认识的?陈聪聪就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地讲述起来。他说,他和孙星辰在一个监区,结识了一年半,二人关系很“铁”,可以同生共死。他说孙星辰与自己的生活经历很像,有很多共同的爱好,比如喝小酒、上网,就连女朋友的性格都很像。
记者问越狱的想法是早有预谋还是临时起意?陈聪聪说:“三个月前策划的。我俩岁数都不大,刑期都比较长,如果有机会(逃)的话,没必要把青春都浪费在这里。孙星辰也同意我的想法。做了这个决定后,我俩都没打算活着回来。”
原本打算逃往云南 再越境出国获得“自由”
按照策划,2月23日8时15分,陈聪聪、孙星辰在黎明监狱行政区扫雪时抓住时机成功越狱。
记者问他计划逃亡的目的地是哪里?陈聪聪说:“我们的目标是逃往云南再越境出国,到了那儿,中国法律对我就无效了,我才能彻底获得自由。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计划会不成功。”为了确保万无一失,陈聪聪想出了一系列的计划:第一步就是怎么逃出监狱,第二步怎么逃出哈市,第三步是逃往境外目的地。陈聪聪说:“我们计划逃出来后一定要在5分钟内坐上车逃出哈市;如果逃不出城,就先在哈市‘猫’到五六月份,办完假身份证和学生证后,等学生放假再跟大批学生一起乘火车混出哈尔滨。”
但计划没有变化快。随着哈尔滨市追逃工作的升级,陈聪聪和孙星辰的逃跑计划也不得不一变再变,最终相继落网。
藏身地窖七天七夜 曾经伪装成“捡破烂的”
逃亡初始,陈聪聪与孙星辰曾与两名女子合租一房。因陈聪聪担心“不安全”,第二天众人便散伙。
离开合租房,二人就藏进了附近火车道线上的集装箱里,想逃出哈市没有成功。随后,陈聪聪与孙星辰分头逃跑。在越狱68小时后,孙星辰落网,警方获知陈聪聪可能男扮女装潜逃。
逃亡中,陈聪聪他听出租车司机说收费站全是武警,没身份证出不去,便立即让司机掉头开到学府头道街,藏进废弃房屋的地窖,待了七天七夜。这个藏身的住所是一个圆形的地沟,直径仅一米左右,阴冷潮湿,躺下只能蜷着腿。陈聪聪准备了十天吃的东西,但那些东西远远不够吃十天。他说:“我每天只吃很少的食物,只要饿不死就行。七天七夜间,吃喝拉撒睡全在这里面解决。”七天后,陈打扮成捡破烂的转移到欧亚之窗附近的一处拆迁房待了两天。期间,他去学府二道街小浴池洗了澡,买了双白颜色的鞋,吃完饭又去理发店把假发套修得自然些,还把新买的裤子送到干洗店,最后又到服装城买了木梳、手套、眼镜、两个帽子用来化装。
记者问他在什么时候男扮女装,陈聪聪说:“我没有男扮女装。”
精神体力几近崩溃 感到“自首是唯一出路”
逃亡期间,陈聪聪曾两次给母亲打电话。
第一次是他和孙星辰分手后,感觉孙出事了,就给妈妈打了电话。他喊了一声“妈!”然后只说了句:“过段时间我再给你打电话。”便挂了电话。
第二次通话是被抓当天在商店里,陈聪聪称跟妈妈说过要自首,妈妈让他进去以后好好改造,否则恐怕一辈子都见不着了。陈母边说边哭,陈聪聪不忍心挂掉电话,心里很难受,也哭了。
采访中,陈聪聪对记者说,逃亡期间想过自己为什么出逃,最后不但没自由反而特别累,精神、体力几近崩溃。
陈聪聪说,他曾把自首后的结果和再逃下去的结果作了比较,感觉到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他说自己现在很后悔越狱。■文并图/《哈尔滨日报》
■抓捕特写 陈聪聪伸出双手说:“铐吧”
综合《哈尔滨日报》等报道,2007年,陈聪聪和沈某先后十次持仿真枪和刀在哈尔滨抢劫出租车。事后,他们被南岗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三中队队长景山等民警抓获,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14年。
越狱事件发生后,当年参与抓捕的景山等民警也参与到该案中。
3月8日15时许,景山带队的小组接到指挥部的群呼后,立即驱车赶往现场。景山一进入商店,一眼就认出了陈聪聪,而陈聪聪看到景山也愣住了,伸出双手说了句:“铐吧。”
在审讯中,陈聪聪对景山说:“你捉过我,我认识你。”景山问他:“你还记不记得我当年抓你的时候我们单位在哪儿?”陈聪聪说知道。景山又问:“是否想过到我那里去投案?”陈聪聪说:“我走不到你那就得被抓住。”陈说逃亡期间很绝望,没想到警方会下这么大功夫抓他。
景山说,陈聪聪犯罪前曾经在哈尔滨学院一个私人承包的食堂打过工,工种是副灶,即切墩的。与其实施抢劫的同伙沈某曾经是陈聪聪的同事。沈辞职后离开哈尔滨,几个月后回来巧遇当时正在卖盒饭的陈聪聪。二人商量靠这点小买卖赚钱太慢,要想办法弄钱。随后,二人买来刀和仿真枪开始实施抢劫,从此走上了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