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来,以郑州市政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民告官”案件,每年平均有100多起。为从源头上杜绝市政府违法行为的发生,早日实现依法行政。2月4日郑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市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八类行为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核。(2月5日《河南商报》)
■点评
撰稿人胡艺:针对被告100余次的尴尬,郑州市政府专门出台规定,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核,体现了一种权力自律意识,表达了依法行政的决心,值得肯定。
自《行政诉讼法》颁布执行以来,法律对政府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众的法律意识也不断增强,“民告官”案件不断增多。尽管目前“民告官”案件公众胜诉几率不大,但这对于社会监督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现在我国正致力于建设法治社会,但参与者不仅仅是政府和法院,全体民众都应是参与者、受益者。而除了政府保持权力自律以外,法院也应该秉持公正立场,监督政府依法行政。这有利于增强法律公信力,有利于推动法治社会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