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公开开庭审理岳村等40人涉黑团伙案,涉黑老大岳村被指控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等13项罪名,通过发放高利贷、婚情调查、暴力追债等方式非法经营数额达2亿余元。鉴于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法院预计此案庭审时间将持续约10天。
据指控,1996年12月,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警察的被告人岳村,以他人名义承包经营南岸区福安影视城,并招募退伍军人或纠集社会闲杂人员充当保安,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扩张势力,非法聚敛资金。
2001年后,岳村又以他人或自己的名义先后成立10余家公司,通过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等方式寻求非法保护,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行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绑架、非法拘禁、非法买卖、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入侵他人住宅、寻衅滋事、非法经营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2004年,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某派出所所长的岳村从警察岗位上病退后,以银德公司董事长身份直接总管下设所有子公司,岳村以公司化管理模式,形成较为严密的组织结构,并建立“五条禁令”“三刀六洞”等家法帮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