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于静宜)昨日记者从河北省物价局获悉,廊坊市城区供水价格将从11月份开始调整。其中,居民用水到户水价每立方米调整为3.60元,每立方米涨0.6元。其他用水到户水价每立方米调整为5.85元,每立方米涨0.85元。
据悉,该市水价调整将实行阶梯式水价,居民生活用水按每人每月3立方米确定为基本用水量,基本用水量执行基本水价,即第一级水价,每立方米2.45元。超出3立方米至5立方米部分,执行第二级水价,第二级水价为第一级水价的2倍。超出5立方米部分执行第三级水价,第三级水价为第一级水价的10倍。居民生活用水之外的其他用水由有关部门制定取水定额,超出取水定额10%和10%以上部分,按照水价的2倍和10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