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田娜)近日,省建设厅下发《河北省农村民居设计导则》(试行),在农村新民居建设中提出指导意见。村庄选址应在相对平坦开阔地带,避开抗震不利地段、滑坡等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地段。
村民宅前屋后与次要道路的连接道路,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石材、预制混凝土方砖、石板及其他地方性材料。院落内部应至少栽种一棵能高出建筑高度的乔木,使院落绿化多样化。街坊低层住宅建筑密度不超过35%,容积率不高于0.6;多层住宅建筑密度不超过25%,容积率不高于1.1。民居建筑面积每户不宜超过25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