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审计风暴”这个词被媒体发明,“审计风暴”就年年没有缺场过。日前,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报告了200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又一轮“审计风暴”刮起。
的确,审计结果从“仅供领导阅示”到“向社会全面披露”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于是,人们对审计抱有很高的期望值,期待它能荡平一切贪腐。某种意义上,“审计风暴”与其说是一种已经形成的事实效应,不如说是一种尚未实现的公众心愿。
然而,“审计风暴”刮久了,审计报告的关注力度大不如从前。更重要的是,媒体上出现了质疑与诘问的篇章。某种程度上,“审计风暴”已经从“审计和诘问的风暴”变成了一种“诘问审计的风暴”。
由于审计问责只闻打雷不见下雨,由于公开点名后的整改已然异变为“澄清”,公众原初享受知情的幸福,已经有所演变。当然,将“诘问审计风暴”强加于审计,或许并非完全公允。因为,审计的职责原本就在于揭露问题指出漏洞,至于解决问题追究责任,本就非审计署的职权所在。
但是,我们又必须承认,审计制度本身的确存在很多亟待改进之处。比如当诸如美国等国家已经将90%的审计力量用于绩效审计时,我们的主要审计力量还在和“陈年旧事”做着迟到的较量,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