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影响:河北省工商局在7月份就开始对涉及到“三年大变样”的拆迁个体户进行减免工商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的政策,从9月1日起,对全省个体工商户将全部停收工商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河北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停征“两费”后,有利于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必将鼓励更多人加入创业行列;同时,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