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袁志广)近日,河北省物价局下发通知,宣布从今年8月20日起,适当提高河北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暂不做调整。
通知中说,自8月20日起,将全省火力发电(含燃煤、燃油、燃气发电和热电联产)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东北地区、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向京津唐电网送电价格和陕西省锦界电厂向河北南部电网送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电网经营企业对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暂不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