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高振燕 通讯员唐宝莉)偷了电缆到废品收购站销脏,却因对收购价格不满持刀抢劫收购站老板,郭某因涉嫌抢劫罪、盗窃罪被依法判刑。
两年前,石家庄市郭某等人到一个工地盗窃铺设的通信电缆,得手后将电缆卖给附近废品收购站老板宋某。郭某与两名同伙嫌收购站老板给的价格太低,遂商议抢劫废品站以挽回损失。第二天晚上,三人返回收购站,以卖废品为由,骗宋某开门,然后持刀威胁,抢走现金1000元。
迫于法律压力,郭某于今年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以郭某涉嫌抢劫罪、盗窃罪向新华区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被告人郭某犯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