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王丽媛)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而河北省则已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免除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
截至目前,河北省共筹措资金2.8亿元,免除了83万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的学杂费。同时,对5.3万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等贫困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免收涉及杂费的任何费用
河北省免除学杂费所需资金除中央承担50%外,地方承担部分实行“以市为主,省适当补助”的原则。
从今春学期起,河北省开始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这是全国实施此项工作较早的省份之一。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河北省免除学杂费所需资金除中央承担50%外,地方承担部分实行“以市为主,省适当补助”的原则,省级补助资金由省根据城市区上一学年度在校生人数和市级财力状况逐年核定。近三年平均人均可用财力在全省排名前4位的市(今年为石家庄市、唐山市、秦皇岛市、廊坊市),省级分担比例为20%;排名后3位的市(今年为张家口市、邢台市、衡水市),省级分担比例为40%;其他市(今年为邯郸市、保定市、沧州市、承德市),省级分担比例为30%。
据介绍,此次免除学杂费的范围是在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主要包括特教学校、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分。学杂费免除后,学校不得再以其他名目向学生收取涉及杂费的任何费用,包括信息技术费、取暖费等。继续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等贫困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确需寄宿的贫困学生补助生活费。免除学杂费对学校的补助标准按照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中杂费标准执行,即小学年生均255元,初中年生均330元。
农民工子女学杂费、借读费全免
将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免学杂费并取消借读费。
学杂费免除后,为解决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就学问题,河北省要求各市要将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免除学杂费并取消借读费,并暂按当地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对接收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足额拨付公用经费。
另外,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即这些学生也可得以免除学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