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手机”正风靡网络,近日,记者发现一群“山寨明星”也在网上迅速走红:有好多企业为了推广产品,找一些和明星长得很像的人摆出明星的造型拍广告。于是出现了“山寨周杰伦”代言的手机和MP4,“山寨周华健”代言的皮鞋。
面对这些能以假乱真的产品广告,不少网友发出网络“通缉令”,启动“人肉搜索引擎”寻找这些“山寨明星”,揭开他们的“老底”,防止更多的消费者上当。
雷死人
“山寨”代言杂牌货
最近,某企业生产的杂牌MP4的包装照片在网上疯传,包装上的明星乍看很像周杰伦,旁边还有美术字:“杰出表现,无与伦比”,其中“杰”和“伦”两个字还被特意放大。
包装上的这个“周杰伦”穿着和周杰伦同样风格的衣服,梳着同样的发型,甚至“很拽”的姿势都一模一样。旁边还有一排小字:品牌形象代言人,下面跟着极其潦草的签名,基本只能看清一个“周”字,后面的两个字全是连笔。还有一家企业的皮鞋包装盒上印着“周华健”的照片,仔细看,虽然笑容和神态相似,但脸型略胖。
气死人
“粉丝”发出网络“追杀令”
这几个酷似明星的“冒牌货”被称为“山寨明星”,并成了网络热门词汇。百度上关于“山寨明星”的搜索高达130多万条。
也有网友“哭诉”了自己的遭遇:有次去电脑城买MP4,看到“周董”代言了一款新的产品。样子虽然一般,但功能很强大且超便宜,又是自己喜欢的偶像代言,于是毫不犹豫就买了。最后才发现那个“周董”完全是另外一个人。
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这些山寨产品质量都很差,误导了消费者,确实让人气愤。为了避免更多人受骗,特此发出网络通缉令,搜寻形形色色的‘山寨明星’。”
急死人
厂商这么做并不违法
记者前日专访成都合胜律师事务所律师吕良,吕律师的观点令受骗的网友很“尴尬”。他说:“明星有肖像权,普通人也有肖像权。普通人也可以把自己的肖像权卖给企业。那些长得像明星的人毕竟不是明星,从这个层面讲,那些企业的营销没有违法性质。”
吕律师甚至还说:“商家也没有欺诈消费者,他们只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在包装上也没印出‘周杰伦代言’或‘周华健代言’,用‘明星脸’只是制造一个商业噱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