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苗苗 通讯员窦兴国)日前,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结了一起未成年人参与的盗窃案。
今年2月7日晚,高某与初中在校生杨某在井陉矿区一家网吧上网。次日凌晨,两人网资用光。为继续玩游戏,高某便带杨某到自己工作的工厂进行盗窃。盗窃时,杨某在外望风,高某入内行窃。进入厂区后,高某发现值班室的值班员熟睡,其钱包挂在腰带上,便将钱包盗走。事后,两人发现钱包内有现金1000余元,杨某分得赃款20元。
事后,被盗值班员报警。警方当天便将仍在网吧上网的高某和杨某先后抓获。经查,高某曾因犯盗窃罪在2004年被判刑。
法院认为,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系累犯,遂依法从重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杨某系从犯,且在实施盗窃时未满18周岁,遂对杨某从轻处罚,以盗窃罪判处其罚金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