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彭丽晗)从即日起,在石家庄市城区内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全部施行以入市进场检测、质量追溯和违规处罚为主的市场准入制度。
据了解,实行市场准入的农产品品种包括蔬菜类中茄果类、瓜类、绿叶菜类等17种蔬菜;水果类中的苹果、梨、枣等;畜产品中的猪、牛、羊、鸡肉;水产品中的鲜活鱼类、虾、蟹等。
凡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质量检测信息和生产者、经营者个人信息,对不合格农产品实行质量追溯,对本地农产品直接追溯到基地和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