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全市人民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推进城市防空警报体系建设,市政府决定于2008年7月7日10时零分至10时30分在城区(含矿区、开发区)和17个县(市)城区实施防空警报试鸣。试鸣期间,广大市民要保持平稳心态,安心工作和生活,自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顺利实施。
本次发放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其中预先警报发放2次、空袭警报发放4次、解除警报发放2次。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关于本次防空警报试鸣的讨论:http://bbs.sjzcity.com/viewthread.php?tid=7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