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歌手金莎与斯琴格日乐同台参加《舞林大会》节目录制,深夜时二人同坐一车返回酒店。因为金莎要下车与歌迷合影,而斯琴格日乐认为耽搁时间太长,便口出怨言。金莎的歌迷不乐意,大骂斯琴格日乐为“老J女”,孰不知“老J女”也不是省油的灯,滔滔不绝的回敬对方:“杂碎,鱼找鱼虾找虾,乌龟找王八!”金莎回到酒店,觉得自己受了委屈,便在博客上发文《当女歌手变成泼妇》,指斯琴格日乐是“泼妇”、应该“去看心理医生”。斯琴格日乐一怒之下,将金莎告上法庭,要求金莎公开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30万元。这就是近来在网上炒的沸沸扬扬的所谓的“泼妇门”事件。
女人嘛,大多是小心眼,为了鸡毛蒜皮丁点小事闹个不亦乐乎,是常有的事。尚且骂街更是伶牙利齿女人的强项,外表的阴柔掩盖不住其内心的剽悍,但有一点火星就会爆发,更何况,对于急需人气支撑的二位歌手,谁又肯轻易放过这一炒作的机会呢?
泼妇与否,金莎和斯琴格日乐自然心中都明白自己是个什么德性。窃以为,与其称之为“泼妇门”,倒不如称之为“泼妇们”更为贴切,一“门”一“们”,同音异义,反更能说明事件的本质。
又悉:本月13日,斯琴格日乐诉金莎侵犯名誉权案在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二人均未能出庭,只是由她们委托的代理人就博文是否侵害名誉展开争论。抖落一地鸡毛之后,任凭别人咀嚼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