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王丽媛)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如发现违反规定填报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今年石家庄中考普通高中录取将分三个批次进行……昨日,《石家庄市2008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出台。
■往届毕业生:
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据石家庄市考试院介绍,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如发现违反规定填报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志愿的考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第不少于3个“A”且不得有“D”;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志愿的考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第不少于2个“A”且不得有“D”。
在外地借读回市区参加中考的考生,如果原毕业学校没有给出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可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学籍表中的学生评语给出相应的评定等第。因听力残障且经市教育局普教处审核批准后免试英语听力的考生,要于中考前到市考试院登记。
■分配生控制线:
统招生分数线下浮30分
据介绍,今年石家庄市高中分配生为公助生。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不用单独填报,其公助生第一志愿被视为分配生志愿。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均招收分配生。
待该批所有公助学校的统招生录取结束后录取分配生,各招生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30分为分配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凡第一志愿填报该学校志愿且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参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