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某超市提示6月1日后塑料购物袋将收费
商场不再提供免费塑料购物袋,燃气热水器贴能效标识才能卖,液体物品禁止邮寄,食品添加剂不得掩盖食品自身质量缺陷……6月1日起,多部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将正式实施,提前了解这些新法规将更好地帮助市民安排好生活与工作。
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
从今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商品零售场所不得无偿或变相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塑料袋销售价格由经营企业自主制定,但不得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也不得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否则将被处以5000至10000元不等处罚。

■解读:河北省商务厅相关人士说,塑料袋在超市里购物以后回家就变成垃圾袋,特别是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因不易降解造成土壤板结,导致“白色污染”。而塑料袋收费后,将从源头上控制“白色污染”。此外,塑料袋收费后,超市经营成本下降,对于缓解目前的物价高涨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石家庄市内数家大型超市都在收银台挂出了有关塑料袋收费的标示牌,北国、保龙仓等超市已经开始在卖场销售环保购物袋。与此同时,石家庄市商务、工商等相关部门也做好准备,即将对购物塑料袋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