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省临汾市检察院介绍,去年12月28日,该院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非法采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罪名,对洪洞“12·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被告单位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原新窑煤矿)和被告人王东海、王宏亮(该公司实际投资人和法定代表人)等19人依法提起公诉。
去年12月5日23时15分,山西省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新窑煤矿井下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105人遇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