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解伶伶 记者曹颖)从未抵押房屋贷款却接到银行的催还贷款电话,经详细了解,竟是自己的租房户因生意资金周转不灵,而伪造了自己的房产证件骗取贷款,最终因无钱还贷露出了马脚。9月19日,石家庄新华刑警四中队通过艰苦取证,最终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9月15日16时许,刑警四中队接到辖区群众左女士报警称,她在某小区的房子去年9月份被人非法抵押贷款24万元。接警后,中队长王树根立即组织民警召开案件分析会,研究侦破方案,并成立了“9·15案件”侦破小组。经过大量摸排走访,办案民警最终由银行查到两部贷款联系人的电话,经左女士确认,其中一个是其本人的联系方式,而另一个是其租房户徐某所有,由此徐某被列为重大嫌疑人。
9月19日上午10时许,办案民警让左女士借口“租房合同需要改进”,将徐某骗至家中,成功将徐某抓获,当晚21时许,办案民警又用同样的方法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单某抓获。经审讯得知,嫌疑人徐某(女,23岁,辛集市人)于2006年6月租住左女士房屋后,因生意资金周转不灵,急需40万元,于是徐某找到生意伙伴单某(女,36岁,井陉人)借钱,然而单某表示自己也凑不出40万元,但表示只要有房产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就可以帮其搞到银行贷款。
对此,徐某想到了自己租住的房屋。由于左女士常年在上海工作,家中只有一名老母亲,徐某便以“自己工作调动,领导要审查房子”为由,从左女士母亲处骗得左女士的房产本、身份证及户口页复印件,同时依照原件伪造了一套假证件实施调包,并将这些证件交于单某用于贷款,最终以左女士的房子作抵押从银行贷款24万元。随后,单某又用同样的手段从银行贷款15万元,并分别从中提取2万元和1万元的好处费。然而,徐某用这笔骗来的贷款并未赚到钱,眼看还贷期限已到,却未能按时还款,结果银行通过徐某留的两个电话号码,与左女士取得了联系,导致骗局被揭穿。
目前,徐某、单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