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砸坏老人的三轮车到掀翻果农的菜摊子,从殴打小贩到开车撞人,城管人员野蛮执法的行径历来人唾弃,也正因为其执法时的野蛮性,“城管”二字几乎与“土匪”、“强盗”划上了等号。
11月24日,平安夜的当天上午,原本应当是祥和平安的,但是在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安安市场附近,却发生了极不和谐的一幕:四、五个城管及协管人员将无照经营刘女士所贩卖的包括小猫、小狗、小兔在内的十多只小动物当众摔死,引起了众怒,就连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会长卢荻获悉此事后也说:“这是在城管执法过程中产生的悲剧,10多只小动物惨死闹市实在不应该。”

究竟是谁摔死了小动物,城管与小贩各执一词。商贩刘女士夫妇只承认摔死了两只小狗,并指认城管队员也存在摔踩小动物的行为。虽然有目击证人的录音录相资料,但城管执法人员却像没事的兔子一样急于表白自己:“执法这么多年,第一次碰到用这么残忍的方式抗法的”。
如果是城管执法人员摔死的小动物,那就给其本不光彩的形象又增添了野蛮的一笔。如果是刘女士摔死了小动物,她是在以此种残忍的方式抗法吗?在奴隶制度下,奴隶们为了反抗奴隶主无休止的繁重劳作,不外乎采取殆工、破坏工具或者自残乃至自杀的办法,与其痛苦地活着,还不如爽快地死去。“对这种无照经营的游商,城管一般会罚款500到5000元,并没收所售商品”。外地来京、无照经营,想必刘女士所贩卖的不会是马俊仁家动辄上万的藏獒,也不会是什么龙凤麟龟,十几只小动物加到一起价值恐怕也不会超过500元,但你这一处罚,没收其所售商品不说,还要罚款500到5000元!即便仅仅是500元,也许还不够城管执法人员的一顿酒宴,但那却可能是刘女士一家一个月的房租或生活费!
无视边缘群体生存之艰难,动辄以罚款替代管理,有的地方甚至还提出过“罚就要罚他个倾家荡产”的口号,难道真的不让人活了?明白了这一点,究竟是谁摔死了小动物就已经显得不那么重要,小动物的今天,也许就是刘女士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