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陈冬青 通讯员罗益琼)昨日,记者获悉,明年起,河北省内各快递服务企业将定期上报其经营业务量和收入等情况。
据了解,企业基本情况、经营规模等每年上报一次;经营快递服务的规模以上的法人企业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必须于每月10日上报其上月的业务量及收入,并于每年1月20日前上报上年的业务量及收入。目前,河北省共有快递企业5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