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王亚楠)从明年1月1日起,月营业额3000元以下按期纳税的个体经营者将不用再缴纳营业税了。日前,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发布了《关于提高全省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称,自2008年1月1日起,全省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3000元。
河北税务部门相关人士介绍,原来起征点是1000元,明年起将调整为月营业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据了解,此次调整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据了解,此次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后,税务部门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营业税的个人进行一次核查。凡经营收入高于起征点的,将一律按照规定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