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网商的概念最初应该是马云提出来的,2004年至今,网商从400万达到现在的3000多万,已经进入了爆发阶段。但目前国家对网商的定义,税收政策等仍比较模糊,如何界定个人网商与企业的经营之间的区别?
网商的数量近几年得到了快速增长,同时网商的交易规模持续上升,预计今年中国网商交易额将突破13000亿元,企业网商的网上交易额从2005年的9.85%增长为现在的16.62%;淘宝网的发展尤其迅速,2007年上半年的交易额已经达到157亿元,接近2006年全年交易额169亿元,预计今年将突破400亿元。此外,个体网商的规模也在明显扩大,在比较成功的网商中,拥有2~5名客户服务人员的个人网商的比例,从2006年的34%增长为现在的61%。
报告认为,网商之所以如此快速发展和一些主流厂商成为网商有关。 “仅2007年上半年就有2000多家品牌厂商入住淘宝网。”梁春晓说,这个现象也体现在销售的商品上,在淘宝网交易额前十名的商品品类中日常生活用品就占了6类,交易额占比超过1/5, “从一些比较边缘的非主流的行业向主流行业扩展,可以说是网商崛起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 报告还显示,与前几年相比,今天的网商群体不论是需求还是层次都开始呈现多元化的发展态势。比如需求方面,过去网商大多集中在对信息量和操作技能的需求,现在,信息质量、专业培训以及诚信、支付、物流、金融乃至政策等,都成为网商关注的焦点。 “网商的影响开始超出网商个人和电子商务行业本身,开始渗透到其他行业,甚至影响整个国民经济。”该报告认为,就以网上购物产业为例,它不仅帮助银行业开拓了第三方支付业务,每天上百万的快递需求也给中国快递业增加了一个海量的新业务。同时,网商发展在促进就业、资源节约和帮助弱势人群等方面创造的社会效益也日益显著。
有第三方研究显示,截至2007年第一季度,阿里巴巴、淘宝网已为社会直接创造了超过10万个就业岗位,间接拉动的就业机会将会更多。 教育部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李琪认为,当前中国整个生产能力相对过剩,企业生产的产品销售率又不高,这耗费了大量的资源,网商的崛起对解决这种状况有着很大的帮助,“网商犹如一个游击队,参与到相对过剩的产品营销中,盘活了大量的滞销产品,起到很好的营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