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张诚毅 通讯员王建勋)昨日,记者从省征稽局获悉,河北省养路费票据目前已印制完成,明年的养路费征收工作从今年12月25日正式开始,车户可缴纳2008年全年的养路费。
据石家庄市养路费稽征处业统科科长赵建波介绍,2008年的养路费征收仍按去年的标准执行。除暂定免征养路费的车辆外,其他车辆均按费额征收。按费额征收养路费分为两大类,即客车每吨每月按210元征收,货车和其他车辆每吨每月按190元征收。
赵建波说,车主可按年缴纳,也可按月缴纳。但现在按月缴纳养路费的规定变了,原来是每月月末之前缴纳次月养路费,现在是每月10日之前缴纳当月养路费,并且每逾期一日收取5‰的滞纳金。
目前,市养路费稽征处新建的征费大厅已开始启用,石家庄市内4个稽征所已实现跨所缴纳养路费,藁城、晋州等七个县(市、区)养路费本月底将实现联网征收,明年全辖区将实现全部联网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