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彭丽晗 通讯员李立辉)为规范“电子眼”的使用,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日前省公安厅、省政府纠风办联合下发通知,从11月20日开始至12月20日,河北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省道路安装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顿。
道路“电子眼”要逐一登记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电子眼”“带病”执法成为近些年群众反映比较多的问题,此次集中清理整顿将解决在安装、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安装和使用不断科学化、规范化。
11月20日至11月25日,各地要组织专门力量,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安装位置、数量、品牌、型号、技术检测、道路限速标志的设置以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投资方式等情况进行认真摸排,逐一登记造册,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11月26日至12月5日,有关部门要根据公安部要求,对存在问题的“电子眼”进行整改。凡是未经过技术检测的,不得使用。
“电子眼”不准个人投资
与地方经济组织和个人合作投资的,立即终止合同,监控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全部归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凡是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必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处理。
通知要求,清理整顿工作第一阶段全面排查结束后,各地要将固定电子检测设备的位置分类标注在设区市、县(市、区)城区及辖区道路地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