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航总局联合发出通知,上调航空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下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50元调整为6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80元调整为100元。
通知指出,新标准自2007年11月5日起执行,以出票时间为准。
调整以出票时间为准
国家发改委10月31日发出通知,决定自11月1日零时起将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价格每吨各提高500元。根据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下发通知,适当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调整时间以出票时间为准。
11月5日起,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将在现有基础上上涨。800公里以下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50元调整为6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80元调整为100元。
航空燃油附加费这一高油价时代的产物,从2005年8月1日恢复征收起,历经两次上调后,今年1月份首次出现下调,经过本次上调之后,航空燃油附加费标准已恢复到年初调整之前的水平。
提前订票附加费不涨
昨日,记者拨打114以及携程旅行网国内机票订票热线获悉,现在订11月6日的机票,燃油附加费仍然按老标准收取。
携程旅行网媒体部吴娇丽介绍,最近几天订11月5日以后的机票,仍按原来的燃油附加费用来收,调整后也不补收,“这几天订调整后的机票还是比较划算的。”吴娇丽说。
吴娇丽说,目前国内的机票价格主要受到供需关系的影响,不久将进入淡季,航空公司可能会打折。燃油附加费用的上调,与机票价格变动没有关系。
附加费优惠标准不变
燃油附加费调整后,以前享受优惠的人群继续享受优惠政策。
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发布的通知明确,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按调整后的标准继续实行减半收取。
调价有“补血”作用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牛犁介绍,燃油附加费是机票之外的附加收费项,因为飞机燃油非常贵,是民航业的主要成本,且航行一次,成本非常高,所以民航向每位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补充亏损。
牛犁表示,“加上近期国际油价上涨很厉害,调整燃油附加费是在预期之中的,将起到给国内航空公司‘补血’的作用。不过通常油价下调后,国内的燃油附加费用也较少下调,这也引起了不少人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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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价格上涨 低收入者可获补偿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国家提高成品油价格后,合理疏导受影响行业成本增支,加大监管力度,组织好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发改委要求各地限期落实价格补贴政策。通知强调,各地要认真落实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价格不做调整的规定。对因成品油价格调整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行业增加的支出,中央财政承担的补贴资金已经陆续拨付,地方政府要尽快将所承担的补贴落实到所有城市公交和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对液化气价格上涨影响低收入群体增加的支出,各地人民政府要综合考虑居民生活费用的增加,采取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和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给予补偿。液化气价格上涨影响学生食堂增加的支出,由地方政府适当补助。
据介绍,近日,国家发改委派出多个工作组分赴相关省市进行督导,确保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