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苗苗 通讯员张宪锋)因盗窃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反而接连疯狂盗窃。日前,邯郸魏县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再次对陈某进行宣判,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介绍,魏县泊口乡农民陈某因犯盗窃罪,于2002年、2005年分别被判一年刑,2006年9月刑满释放。然而不满一年,陈某“盗瘾”再犯。今年8月20日,陈某盗窃了一辆电动车,价值20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