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30日各大媒体报道:花200万元购买的基金在4个月后才被发现变为废单。原告王女士以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自己收益损失为由将建设银行和建信基金公司告上北京朝阳法院,要求两被告按照判决前最高一天的净值计算赔偿自己的损失共计80万元。
因为该案件还没有正式开庭审理,最终的审判结果现在不得而知,不过通过这件案例,对一些新基民还是有着特殊警示意义的。
从我买基金的经历来看,稍微有点常识的基民,都不出现这样的尴尬。基金认购以后,王女士在4个月之后才发现未能认购成功,这多少有点不可思议,这也从侧面也反映了王女士的投资态度存在问题,太马大哈了。
比如,某支开放式基金接受申购,有时候我买1万块钱的,最后经过确认,分配给我2500块钱的,因为申购的资金流比较大,本来预期10天销售期,像有些QDII产品一天就超额抢购一空,后面基金公司只要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我遇到配额比例最少的就是上投摩根,我从报纸上看到报道说其分配比例是30%,实际销售分配比例只有25%。如此以来,即便是你申购了1万元,最终确认的也只有2500元,剩下的资金,就自动划到你的个人账户上了。投资基金,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通过这个案例,对于广大投资者的警示意义巨大:
一、投资绝对不是盲目的,“捡漏”心理要不得。
平时我们这么说,感觉就是一句废话。可是,在股市的带动下,这两年的基金走势大好,两年前投资5万的,现在都变成了20万。但无论是股票还是基金的投资,盲目的、跟风的大有人在。不少人自己投资,还要问别人,别人说这支基金好,赶紧就买这支,人家说那支好,又改变主意买那支。实际上,大家都能看得见的发财渠道,并不一定就是你的发财渠道。无论是投资股市、基金还是古董,“捡漏”的心理都要不得。谁怀揣“捡漏”心理,他得到的一定不是馅饼,是陷阱。
二、投资的惰性思维要不得。
都说基金是专家投资,有基金经理呢,你就买吧,闭着眼睛买,也有钱赚。要知道,是投资就有风险。是投资就是有赚有赔。最关键的是:投资基金,惰性思维要不得。王女士认购了200万的基金以后,就万事大吉了,对自己的基金账户不管不问了,直到4个月以后才发现废单,而换来的结果就是,80万元的收益损失。这说明投资者对自己的投资行为很部负责任。
三、一定要了解、懂得基本的游戏规则和常识。
我认为,王女士属于典型的跟风一族,和大多数中老年人一样,对于基金的认识存在误区,甚至可以说她对于基金的销售程序、怎么才是认购成功的游戏规则根本没有任何概念和认识。这也是导致她废单的重要原因。
四、送一句名人名言给股民,也给基民。
彼得"林奇说:只要用心对股票做一点点研究,普通投资者也能成为股票投资专家,并且在选股方面的成绩能像华尔街的专家一样出色。
股民、基民,共勉!